会员管理

2019-12-28
新闻来源: 北京福州企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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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福州商会会员权利与义务
 


会员
权利
(1)优先参加本会活动;
(2)有限获得本会服务;
(3)对本会有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4)为本会或完成本会委托办理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报酬。
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2)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3)关心本会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积极向本会刊物投稿;
(4)发展会员;
(5)每年按规定的标准缴纳会员费。

理事
权利
(1)参加理事会;
(2)参与决定本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和撤销,以及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3)参与制定商会内部管理制度;
(4)免费在商会网站刊登企业及产品的简要信息;
(5)享有会员享有的其它权利;
(6)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义务
(1)执行理事会的决定;
(2)履行会员履行的其它义务。

副秘书长
权利
(1)参加会长办公扩大会议;
(2)免费浏览商会项目库信息;
(4)参与商会组织高级培训、交流活动;
(5)享有理事享有的其它权利。
义务
(1)执行会会长办公扩大会议的决定;
(2)履行理事履行的其它义务。
(3)协助秘书长工作

副会长
权利
(1)参加会长会议;
(2)免费下载商会项目库信息;
(4)参选分会机构主要负责人。
义务
(1)执行会长会议的决定;
(2)履行副秘书长履行的其它义务;
(3)维护商会与分支机构的团结。

常务副会长
权利
(1)参加常务会长会议;
(2)当会长暂时不能行使职责时,在会长的指定下可行使会长职责;
(3)有权参与商会经贸、投资等洽谈会,组团或随团对境内外进行考察;
(4)有权参与市委、市政府及北京市领导的接待、交流等活动;
(5)参与决定相关分支机构的领导;
(6)享有副会长享有的其它权利。
义务
(1)执行常务会长办公会议的决定;
(2)定期提出商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履行副会长的其它义务。

会长
权利
(1)全面负责本会的工作,对商会工作有最后决策权;
(2)召集并主持商会各类会议和活动;
(3)表决协商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负责商会财务收支管理;
(5)享有常务副会长享有的其它权利。
义务
(1)组织制定并实施商会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商会的各项活动;
(3)有义务协调商会内外的关系;
(4)有义务帮助会员解决问题和困难;
(5)履行常务副会长履行的其它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