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学习通知

2017-01-04
新闻来源: 北京福州企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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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我会会员可享受一定优惠。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第三期企业家法律研修班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是全国文科最高学府,人大法学院在全国六百所法学院中名列第一,人大律师学院是中国第一所律师教育培训机构。江泽民、胡锦涛总书记先后视察,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栋梁人才。律师学院在培养律师的同时,首开企业家法律研修班,获得企业家高度好评,中央统战部领导亲临颁发结业证书。为此,律师学院准备开办第三期企业家法律研修班。

  一、 课程宗旨

  企业家不乏商业精神和商业智慧,但缺乏法律风险和法律意识。近年来,企业家遭遇法律风险的案例层出不穷,有的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破产倒闭;有的导致企业内部纷争不断,有的则后院起火,因婚姻家庭引发企业危机,多年打拼成果付之东流;更有甚者因触犯刑律,身陷囹圄,身败名裂,丧失自由乃至生命。以上现象告诉我们:法律是做生意的底线。基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风险的防控是企业家防身之术。本课程针对企业家最常遇到的六类法律风险,结合典型案例,聘请中国顶尖的律师和专家,讲授相关法律的基本要点,以及各类法律风险的防范和管控技巧。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希望能使企业家掌握法律的基本知识,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应对法律风险基本能力。做到自觉识别、积极预防,有效化解,主动控制,安全释放。有效规避重大法律风险,在法律框架内自由自在的生活工作,平平安安的创业发财。在商业战争中持久性地叱咤风云,率领企业不断地超于顶峰,造福社会!

  通过三天的学习,您可认识六位中国法律界的专家大师,成为您终生的良师益友;

  通过三天的学习,你可结识一百多名企业家精英,成为您的同学,同时成为有三十万校友的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成员;

  通过三天的学习,哪怕学懂一点、用会一次,都会使您逢凶化吉,转危为安,受益匪浅。

  二、授课内容

  (一)公司法:介绍公司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做到产权明晰,避免因公司内外部纷争带来的法律风险。

  公司治理法律风险的主要表现:(一)股东会体制架构中的法律风险(二)董事会体制构建中的法律风险(三)监事会体制构建中的法律风险(四)经理办公层体制构架中的法律风险(五)知情权行使与保障中的法律风险(六)公司外部治理中的法律风险(七)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中的法律风险。

  (二)合同法:重点介绍合同基本原理和签订合同应注意的基本要点,结合实例讲解各类合同陷阱和防范技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和管理公司对外交易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内容包括:合同效力的认定和履行、合同形式欠缺的法律后果、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合同履行中的情事变更、违约的损害赔偿、合同陷阱的识别和避免、合同的正确履行、合同纠纷的处理。

  (三)税法:树立风险意识,强化税务观念,从税收角度为公司节约成本、创造利润,了解合法正当的节税方案,避免不必要的支出;了解企业可从政府获得的税收优惠与税收减免。重点讲授企业如何建立税务战略管理体系,如何进行日常经营中的税务管理,如何进行企业税务风险的控制与应对,如何构建合理双赢的税企关系等,如何合法、正当的避税,节省税务成本,有效的避免税务违法。

  (四)劳动法:重点介绍企业如何合法高效管理员工,如何预防和妥善应对劳资纠纷,怎样建立合法有效的劳资关系管理体系,构建和谐共赢的劳资关系,从而避免因劳资纠纷给企业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授课内容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的变化、招聘、签订合同、工资协商、人力成本核算(含社会保险)、企业规章制度制定、解雇及裁员、工会及对企业家的建议。

  (五)婚姻家庭法:针对高端财富人群的婚姻家庭,结合典型案例重点介绍企业家如何识别和预防婚姻家庭危机,怎样防范这类危机对企业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以及如何采取预先的法律设计,使企业家遭遇感情危机、家族纠纷、子女麻烦等问题时能从容应对,降低损失。

  (六)刑法:重点介绍企业家在经营和生活中最有可能遇到的刑事犯罪和新型经济犯罪,明晰法律底线,明确人权保护。结合实际案例,介绍当企业家受到某些犯罪行为诱惑或挟制时,如何进行正常的商业交往,以及遭遇冤假错案时,如何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避免刑事暗礁和经济犯罪。

  三、授课师资

  1、公司法专题:公司治理结构(半天)

  主讲人: 王光英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治理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公司治理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联合硕士导师、教授。主要研究全球集团公司治理律师业务。主要专著:《中国软件企业法务治理律师实务》《中国企业治理重组律师实务》《中国律师事务所投资与治理》《公司股权激励》八《房地产投资与开发法律风险》。

  2、合同法专题:企业合同实务(半天)

  主讲人:张晓森

  中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常务理事、会员权益维护委员会主任。张晓森律师擅长合同法、公司法相关法律业务。主持或参与撰写《合同法通论》、《中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律实务》、《中国涉外法律实务》、《公司纠纷的法律救济》、《杠杆收购与垃圾债券》、《2000年中国并购报告》、《2005年中国并购报告》、《2007年中国并购报告》、《中国公司法原理与实务》、《律师办案思路与技巧》等著作 30余部,发表论文及评论60篇。

  3、税法专题:企业税务战略管理与纳税规划(半天)

  主讲人:王家本

  北京市天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家税务总局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律师协会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满意的律师”。

  4、劳动法专题:劳动合同法精义与用工风险的防范(半天)

  主讲人:吴颖萍

  吴颖萍律师,易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客座研究员、中国劳动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维权工委委员、全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劳动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人力资源总监班客座讲师,在业内被认为具有丰富经验的劳动法专业律师。

  5、婚姻家庭法专题:婚姻、财富风险防范及技巧(半天)

  主讲人:王芳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婚姻家庭法论坛副主任,北京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全国妇联主任专家委员,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专家成员,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婚姻家庭咨询师专家组成员,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婚姻理财规划师专家组成员,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有法大家帮》、《经济与法》等栏目主讲老师。。并多次参与国家立法修法工作,领衔全国精英律师制定婚姻家事法律师业务操作指引,在中国享有广泛的知名度。

  6、刑法专题: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半天)

  主讲人:陈有西

  中国最著名的刑辩律师之一。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已出版专著、合著8本,发表论文300多篇计400多万字,受到媒体的关注和报导,其《陈有西学术网》网站点击量达到4000万之多,为中国律师界之最。是一位刑法业务范围知识全面的学者型律师。 其成功的大要案例和法学观点经常被新闻媒体关注,在国内律师界、学术界以社会各界享有很高声誉。

  四、课程表

  开班仪式:3月31日上午8: 50

  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堂第二报告厅(二层)

  时间主讲人专题

  3.31周六上午

  9:00-12:10陈有西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下午

  14:00-17:10王家本企业税务战略管理与纳税规划

  4.1 周日上午

  9:00-12:10吴颖萍劳动合同法精义与用工风险的防范

  下午

  14:00-17:10王光英公司治理结构及风险防范

  4.2 周一上午

  9:00-12:10王芳婚姻、财富风险防范及技巧

  中午

  12:10-13:30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组织午宴

  下午

  14:00-17:10张晓森企业合同实务

  五、时间及地点

  (一)授课时间:2012年3月31日(星期六)至4月2日(星期一)

  (二)报到时间:2012年3月30日

  (三)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逸夫会堂第二报告厅

  六、招生名对象及名额

  本次招生对象为企业家,以报名先后为序。

  七、结业证书及待遇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企业法律研修班结业牌匾;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企业家法律研修班结业证书;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四)获赠一年12期检察日报社《方圆律政》杂志。

  附: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

  八、费用

  (一)培训费:4500元;

  网上报名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三日内,请将学费全款汇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二)、餐费:三天 500元

  在报到时当场支付。

  (三)住宿校内费用:校园内宾馆(单间)住宿费为248元/天;校园内招待所(双标)住宿费为398元/天;

  (四)住宿校外费用:人民大学东门燕山大酒店(四星级)标间:450元/天;

  注:学院负责订房,学员到宾馆缴款。

  九、讲义及资料

  (一)提供纸质及电子版讲义发至学员邮箱。

  (二)提供学员电子版名册。

  (三)提供学员结业合照。

  十、报名方法

  (一)报名截止日:为2012年3月28日

  (二)远程报名

  1.以收到报名表时间顺序为准录取;

  报名电话:高老师 13651247353 ,(010)62515711

  蒋老师 13911482098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

  发送至邮箱:lawyerstudy@126.com;

  3. 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三日内,将4500元学费全款汇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

  4.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2年1月10日